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技術教育的一部分,主要由中等職業學校承擔。中等職業學校主要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是我國高中階段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培養數以億計高素質勞動者的重要任務,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主要招收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后可以升入高等專科院校、本科院校,可以直接就業。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是指以培養專科層次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目標,招收初中畢業生,實行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連貫式五年制教學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辦學形式包括五年一貫制和三二連讀。
五年一貫制由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學校(包括高等職業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舉辦。
三二連讀由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和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與高等職業學校聯合舉辦。
舉辦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的高等職業學校不再舉辦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舉辦三二連讀的中等職業學校應達到省級規范化標準以上。
報考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院校的考生,同時可兼報普通高中,須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建統一的中考招生平臺招考,擇優錄取。
三二連讀由聯辦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以中等職業學校為主,學生的錄取通知書須由中等職業學校和聯辦高等職業學校共同蓋章。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前三年由招生學校通過駐地教育行政部門注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納入“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管理;后兩年進入高職階段學習的,按《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注冊高等學校學生學籍,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管理。
三二連讀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業后,成績合格者由所在中等職業學校頒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不再轉入高職階段學習的學生由所在中等職業學校負責辦理畢業手續。擬轉入高職階段學習的學生,由所在中等職業學校提供學籍名冊,經聯辦的高等職業學校測試或審核,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3+2”即專科+本科,參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正式錄取,以專科生身份進入試點高職高專院校學習,前3年在高職高專院校培養。第3年經考核測試,擇優選拔部分學生進入銜接本科高校學習2年。
“3+4”即中專+本科,初中畢業生進入試點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學習3年后,經考核測試,擇優選拔進入對應的本科學校學習4年,系統培養本科層次實操技能優秀、專業理論扎實的應用型技能人才。
山東省春季高考重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同時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統一招生考試。由山東省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主要為高職院校選拔合格生源。普通高中畢業生也可兼報夏季高考。從2014年開始,山東春季高考將分兩次開始,將采取“知識+技能”考試模式。春季高考將實行總分750分制,英語占80分,語文、數學各為120分,專業知識200分,專業技能230分。專業類別劃分為農林果蔬、畜牧養殖、資源環境、土建水利、信息技術、電力電子、機電交通、制造維修、化工醫藥等17個專業類別安排招生。考試時間為每年5月的第二個周六、周日。
單招,即為單獨招生簡稱。概括而言,就是高職高專層次的自主招生。單獨招生是國家授權高職院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必須于高考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規定,考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無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學生入校后與統招的學生待遇相同。
根據《山東省2014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凡參加我省當年春季或夏季高考(以下統稱“高考”)取得成績且在高考統招批次錄取時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向納入試點范圍的高職學校申請注冊入學。
凡已在高考統招批次錄取時被各類高校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請注冊入學。
注冊入學招生計劃與統一錄取招生計劃性質相同,考生入學后的在校待遇和畢業文憑與統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凡注冊入學錄取的學生,只能在注冊入學試點的專業范圍內相互調劑,不得轉入非注冊入學專業學習。
初中起點五年制(3+2)高等師范教育是專科層次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的一種培養模式。其招生對象為初中應屆畢業生。學制五年,其中3年中專教育、2年專科教育,由省教育廳統一注冊學籍。前三年為中專教育階段,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學生的資助和免學費政策,后兩年為高等教育階段,享受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助學貸款、學生生活補貼等方面相應政策。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準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所有中職學生全部免除學費,家庭比較困難的學生除享受國家免除學費的政策外,還可以申請國家每年2000元的助學金(不超過在校生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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