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濱州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簡章 |
濱州職業學院是2001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坐落于渤海之濱的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學院占地面積3549.71畝,建筑面積80.35萬平方米,總資產17.8億元,教職工1089人,全日制高職在校生17000余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5億元,圖書館藏書184萬冊。2005年3月被省教育廳確定為山東省骨干示范性職業院校,2005年5月被評為山東省最受企業歡迎的職業院校,2010年11月被確定為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3年10月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財政部驗收。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國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被評為山東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全國綠化模范單位、全國高職院校魅力校園、山東省衛生先進單位、山東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首家山東省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 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凡列入“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的示范和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區)實行單獨招生改革試點。2010年我院以山東省第一名的成績入選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2013年10月23日,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公布“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骨干高職院校建設項目2013年驗收結果的通知》,我院順利通過驗收并獲優秀等次。教育部批準我院從2011年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今年我院繼續開展單獨招生工作。 一、2015年單獨招生計劃
二、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繳費 1. 已經參加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的考生(包括春季、夏季高考)請于4月7日17點前登錄我院招生網站(zs.bzpt.edu.cn)報名,根據教育廳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考生由于選報多所院校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而不能參加院校單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并于4月10-11日登陸我院單獨招生報名系統打印《濱州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及準考證。 2.考生在4月11日8:00---18:00攜帶以下證件按準考證安排考點辦理現場“信息確認”手續。 ①報名信息表:《濱州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報名信息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③考生本人在網上打印的《濱州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 ④120元報名考試費。(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免交) ⑤簽訂“凡已被各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各招生院校要將此規定明確告知考生,由考生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并承諾被錄取后不再參加統考及錄取”承諾書。 三、單獨招生考試考核辦法 1.考試形式及時間 考試分為綜合考試及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兩部分,綜合考試采取統一筆試的形式,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采取分專業面試形式。 4月12日上午綜合考試,下午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2.考試內容及時間分配 綜合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知識的綜合,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業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了解、興趣及專業基本知識及能力,每位考生測試時間5分鐘。 3.考試成績計算 綜合考試、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所占分值均為150分,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按綜合考試、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計算。 四、錄取 1.錄取原則: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實行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專業大類劃定錄取控制線,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分專業按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第一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若第二志愿仍未錄取滿額時,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無調劑志愿考生時,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取。 3.學院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4月16日預錄考生名單在我院招生網站公示。 4.免試:在校期間參加全國或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以向具有單獨招生資格的高等職業院校提出申請,經資格審核后,可免試進入我省具有單獨招生資格的高職院校對口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院校)。 申請免試的考生須于4月7日前到我院報名,提交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我院對免試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所有材料審核通過后,留存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蓋章。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在我院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4月21日前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及審核材料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 5.4月21日我院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6.依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統一考試及錄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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